
本人于2026年3月14日与(福建鹊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)婚介公司签订婚恋服务合同,支付服务费38800元。 合同约定/本人明确要求:先见面满意再加微信,但机构擅自直接推送异地微信,违反约定。 匹配对象全程敷衍、只回几个字、从不主动、拒绝见面和视频,无真实交往意愿,服务完全无效,合同目的无法实现。 &nb
响回收价值。 客服给出的处理意见是50到80元留用,我认为惩罚力度太轻。我并不想退货换货、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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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1:34:13